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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收集器-「資料比對規則」規則說明

客戶收集器預設客戶姓名與電話皆為必填資訊,使用者可以指定是否啟用確認信與檢查重複等。「資料比對規則」為可以指定的項目之一,包含「客戶姓名+電話+公司名」、「客戶姓名+郵件」、「客戶姓名+電話」、「客戶姓名+手機」、「客戶姓名」、「不比對」六種,且於選擇不同的必填方式後,可使用的功能選項也會有所差異,收集器內容的必填欄位也會自動更新。

以下將分別說明:
一、選擇「客戶姓名+電話+公司名」時,僅供使用情境為:「某一客戶有兩個不同的公司資訊時,須建立兩筆客戶並視為不同的客戶資料」,因此當使用「客戶姓名+電話+公司名」的組合條件找不到既有客戶時,會直接新增。


二、選擇「客戶姓名+郵件」時,與原有的客戶收集器完全一致。



三、選擇「客戶姓名+電話」時,可以檢查重複的電話號碼,但無法啟用確認信。



四、選擇「客戶姓名+手機」時,可以檢查重複的手機號碼,但無法啟用確認信。



五、選擇「客戶姓名」時,只能限制收集的客戶數量。




六、選擇「不比對」時,不能檢查重複的資訊,但是可以限制收集的客戶數量,且姓名還是必填欄位。



提醒你:系統若偵測到範本區域已有所更動(如下圖,姓名+郵件必填時,在範本中插入了「暱稱」欄位),在切換必填選項時就會詢問是否重新載入,建議先決定必填項目再開始編輯收集器內容。

 

客戶收集器預設客戶姓名與電話皆為必填資訊,使用者可以指定是否啟用確認信與檢查重複等。「資料比對規則」為可以指定的項目之一,包含「客戶姓名+電話+公司名」、「客戶姓名+郵件」、「客戶姓名+電話」、「客戶姓名+手機」、「客戶姓名」、「不比對」六種,且於選擇不同的必填方式後,可使用的功能選項也會有所差異,收集器內容的必填欄位也會自動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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