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tal HCM
加班總量管制三個月 138 小時設定
勞基法 32 條:上限四十六小時維持不變之前提下,增訂但書,明訂雇主例外經工會同意,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,經勞資會議同意後:延長之工作時間,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,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,依前項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。
1. 【加班時數上限設定】的「多月分總量控管」,可依照啟用區間設定
週期:例如:每執行 3 ~ 5 月、11 ~ 1 月,其餘六個月無執行 138
連續:例如:每年 12 月執行 138,起始月份 12 月,執行區間為 12 ~ 2 月、 3 ~ 5 月、 6 ~ 8 月、 9 ~ 11 月
2. 【加班申請】【加班資料維護】【加班資料轉入】加班時數上限檢查可查看「多月分總量控管」規則
3. 【員工加班費時數明細】查詢類別欄位,可依據發薪狀況/出勤年月查詢
4. 【差勤結算參數設定>加班費】預設每月免稅時數上限為 46 小時,有設定多月份總量控管時,另行設定有執行的群組、執行之區間
5. 【加班時數與費用明細表】報表欄位可查看「發薪描述」「給付日」「加班時數總量控管區間」
請至【加班時數上限設定】的「多月分總量控管」,可設定週期或連續的規則。
【加班申請】【加班資料維護】【加班資料轉入】加班時數上限檢查「多月分總量控管」規則
【員工加班費時數明細】可查詢類別:發薪狀況/出勤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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